2024-07-10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需依法成立并运营满3年,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企业不得有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投资,除非国家有其他明确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申请单位需要依法成立并且具备三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同时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 申请单位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员工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除了基本条件,申请甲级资质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历史清晰,至少3年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且主业收入为主要来源;产权关系清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经过国家认可审计单位审计;员工和上级单位无违规违法问题。
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变革发展历程应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企业需持有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至少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至少两年。 企业的主营业务应为系统集成,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三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3、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建筑单位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建设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的主管机构是由信息产业部设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
4、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5、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1、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2、良好信誉,无知识产权侵权记录,且有高额业绩要求,如3亿以上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等。管理方面,需有国家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主要负责人等具备相应资格。技术实力要求,如业务领域领先、自主软件开发等。
3、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资信,近三年内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未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验收未通过或用户重大投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
4、三级资质: 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4000万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12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5、三级资质办理条件: 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 万元。